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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备案登记需提供的资料
1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产品标准与标准执行证书;
3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有效的产品质量全套型式检验报告(每只申报产品一份)。
4、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、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手段,配备能进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所必须的试验室及试验检测设备;
5、建立了必要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,出厂产品实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制度(能提供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);
6、有权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、产品推广证;
7、粘土空心制品企业必须提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《采矿许可证》、《临时用地证》复印件、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(项目、产品)认定证书》;
8、产品说明书等其它相关的必备文件。
常熟市外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墙改部门的推荐证明。
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的条件
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,并向社会公布:
1、经查实,申请资料严重失实的;
2、质量抽检(包括厂内抽检和工地随机抽检)不合格,整改复检后仍不合格的;
3、因产品质量原因,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;
4、擅自篡改、印制、倒买、转让、出借备案登记证明等行为。
5、用户投诉量大,经查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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