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程序
——仅指符合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》的产品
有符合条件的产品的企业根据通知提出申请,填写《苏州市新型墙体企业(产品)认定(年检)申报表》(用A3纸打印),并提交相关材料(所有材料均用A4、A3纸)至常熟市墙改办,市墙改办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,并到现场核对,经常熟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小组同意,报苏州市墙改办对资料进行复核。
初审上报的材料:
(一)、申请企业初审上报的材料:
1、书面申请,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及生产经营情况;
2、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(产品)认定(年检)申报表;
3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工艺、设备技术性能和年生产能力等有关证明文件;
4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情况资料;
5、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(上年和本年半年度财务报表)和统计资料;
6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、产品鉴定书、产品标准等复印件,有资质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(测)报告(正本)。
7、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(二)、申请企业所在市、区初审上报的材料:
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(产品)认定初审小组工作表(表一到表七)共七张。
以上(一)、(二)两项上报材料中,除苏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(产品)认定(年检)申报表五份外,其他资料均为四份。
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
一、非粘土砖
(一)孔洞率大于25%非粘土烧结多孔砖、空心砖;
(二)混凝土空心砖;
(三)烧结页岩砖。
二、砌块
(一)混凝土小型砌块;
(二)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;
(三)石膏砌块。
三、墙板(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)
(一)GRC板(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墙板);
(二)纤维水泥板;
(三)蒸压加气混凝土板;
(四)轻集料混凝土条板;
(五)钢丝网架夹芯板;
(六)石膏墙板(包括纸面石膏板、石膏纤维板、石膏空心条板);
(七)金属面夹芯板;
(八)复合墙板。
一、非粘土砖(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,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/年)
(一)孔洞率大于25%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(符合国家标准GB13544-2000和GB13545-1992的技术要求)。
(二)混凝土空心砖和空心砌块(符合国家标准GB13545-1992的技术要求)。
(三)烧结页岩砖(符合国家标准GB/T5101-1998的技术要求)。
二、建筑砌块(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,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5万立方米/年)
(一)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(符合国家标准GB8239-1997的技术要求)。
(二)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(符合国家标准GB15229-1994的技术要求)。
(三)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(符合国家标准GB/T11968-1997的技术要求)。
(四)石膏砌块(符合国家标准JC/T698-1998的技术要求)。
三、建筑板材(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,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15万平方米/年)
(一)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(简称GRC板)(符合行业标准JC666-1997的技术要求)。
(二)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(符合行业标准JC626/T-1996的技术要求)。
(三)蒸压加气混凝土板(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-1995的技术要求)。
(四)轻集料混凝土条板(参照行业标准《住宅内隔墙轻质条板》JC/T3029-1995的技术要求)。
(五)钢丝网架夹芯板(符合行业标准JC623-1996的技术要求)。
(六)石膏墙板(包括纸面石膏板、石膏纤维板、石膏空心条板),其中:
纸面石膏板(符合国家标准GB/T9775-1999的技术要求,同时单线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);
石膏空心条板(符合行业标准JC/T829-1998的技术要求)。
(七)金属面夹芯板(包括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、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和金属面岩棉、矿渣棉夹芯板),其中:
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(符合行业标准JC689-1998的技术要求);
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(符合行业标准JC/T868-2000的技术要求);
金属面岩棉、矿渣棉夹芯板(符合行业标准JC/T869-2000的技术要求)。
(八)复合轻质夹芯隔墙板、条板(所用板材为以上所列几种墙板和空心条板,符合板符合建设部在《建筑轻质条板、隔墙板施工及验收规程》的技术要点.注:该规程明年初颁布)。 |